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长吉南线街7777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800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2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机电一体化(电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600元;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汽车整形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人:索瑶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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