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ㄨ
一、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三、录取规则及要求: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各省份录取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环境科学(中外合作)、林学(中外合作)专业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5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ぷ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五、证书颁发:本科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1、中外合作培养招生█: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加拿大湖首大学(Lakehead University)合作培养林学本科专业学生、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合作培养环境科学本科专业学生,在安徽省招生,列入一本批次。学生前两年在我校学习,后两年〖赴国外就读。按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成绩◣合格者,获得由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1、奖励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对录取的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且超过我校投档线4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给予减免4年学费的奖励。
对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文史类高考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30分及其以上的、理工类高考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25分及其以上的,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特殊专业、中外合作㊣专业等除外)。
入学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达不到所在专业前20%的,学校〗将根据师资条件、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等具体情况,在第】二学期制定相关规定,学生依据当年转专业条件¤进行专业调整(体检受限、特殊专业、中外合作专业等︾除外)。
4、主辅修政策: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的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ω定课程学分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电话:0551-65786603、65786135
十、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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