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肥西路3号(龙河校区)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对报考①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7.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尚未完成计划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单科成绩调剂到相应的专业。
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551-65127392、65108764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53.cn E-mail:ahdxjh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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