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办学地点及ω校址:
高职: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109号 邮编:114016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特别说明
男女比例:体育类专业按照审批招收男女生,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本科: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30404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文史 | 法 学 |
060101 | 历史学 | 4 | 文史 | 历史学 |
110301 | 行政管理 | 4 | 文史 | 管理学 |
030302 | 社会工作 | 4 | 文史 | 法 学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 | 4 | 理工 | 教育学 |
040105 | 小学教育 | 4 | 文史 | 教育学 |
040102 | 学前教育 | 4 | 文史 | 教育学 |
071502 | 应用心理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40201 | 体育教育 | 4 | 体育 | 教育学 |
040203 | 社会体育 | 4 | 体育 | 教育学 |
社会体育(健康设计与指导方向) | 4 | 体育 | 教育学 | |
社会体育(休闲体育方向) | 4 | 体育 | 教育学 |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文史 | 文 学 |
050301 | 新闻学 | 4 | 文史 | 文 学 |
新闻学(网络传播方向) | 4 | 文史 | 文 学 | |
050103 | 对外汉语 | 4 | 文史 | 文 学 |
050201 | 英语 | 4 | 文理 | 文 学 |
英语(旅游英语方向) | 4 | 文理 | 文 学 | |
050207 | 日语 | 4 | 文理 | 文 学 |
050406 | 美术学 | 4 | 艺术 | 文 学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4 | 艺术 | 文 学 | |
050408 | 艺术设计 | 4 | 艺术 | 文 学 |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方向) | 4 | 艺术 | 文 学 | |
050416 | 摄影 | 4 | 艺术 | 文 学 |
080303 | 工业设计 | 4 | 艺术 | 文 学 |
050401 | 音乐学 | 4 | 艺术 | 文 学 |
050403 | 音乐表演 | 4 | 艺术 | 文 学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806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理工 | 理 学 |
071601 | 统计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70201 | 物理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71201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 | 理工 | 理 学 |
080606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 | 理工 | 工 学 |
070301 | 化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70402 | 生物技术 | 4 | 理工 | 理 学 |
0814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 | 工 学 |
070401 | 生物科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110203 | 会计学 | 4 | 文理 | 管理学 |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 4 | 理工 | 管理学 | |
110206 | 旅游管理 | 4 | 文史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 4 | 文史 | 管理学 | |
11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理工 | 管理学 |
110202 | 市场营销 | 4 | 文理 | 管理学 |
110501 | 图书馆学 | 4 | 文理 | 管理学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理工 | 理 学 |
040313W |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 4 | 理工 | 工 学 |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2011年继续实行按类招生(本科专业目录二级类或专业类别),按类招生的专业类别为:
体育学类:入学一年半后分流为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社会体育(健康设计与指导)、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
专业分流办法:
2.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学生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加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序情况,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人选。学业成绩排序,每学期以适当方式公布一次;
4.选择师范专业方向的需参照相关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语言表达(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其中一项不合格,即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选择师范方向。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情况:
新生入学奖学金:凡达到各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在符合录取条件的基础上可减免学费20%。高出二批本科分数线20分以上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辽宁省普通类考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一次性奖励50人(文科25人,理科25人),其中,一等奖20人,1500元/人; 二等奖30人,800元/人。
省政府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8%)
各院(系)设定的其它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实际划拨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和各院(系)均设有专门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广辟勤工助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我校还设有“大学生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⑴、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⑶、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ξ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①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高师面试。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ζ 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并须经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高师面试且合格,要求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5厘米以上,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③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面试。(面试标准: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⑸、录取办法
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④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⑥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辽宁省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5+专业成绩。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电话:0412-2961701
网址:www.as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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