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院本部)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辛庄90号(南校区)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开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39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整体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近77 %。现有各层次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ζ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ζ 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地铁、公安系统及各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9 %以上。
学校2008年获得留学』生招生资格,并具有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资质,先后有来自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埃及等92个国家的1156名留学︽生进校学习汉语;有9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专业学历课程;自2006年11月至今,学校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开展师生合作交流项目达42期。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自2016年起,我院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台湾科技大学专升本二年制学士班,毕业后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台湾科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两岸文化的对接,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职场竞争力,也为我院培养未来首都国际大都市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①的基础。
1. 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含艺术类考生);
招生条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5.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7.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900元。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均可争取奖学金。我院高职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3.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8530508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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