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机电工程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一、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ω 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录取原则
七、学院2015年度共计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甘肃、黑龙江等13个省市◎自治区安排计划1420人,各地区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其中湖北部分计划定向招收十堰地区考生,招生专业为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
九、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々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十一、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该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十三、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类、食品检≡验类、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类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
十五、考生应依据高考招生政策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十六、学院全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二拨子2号(机电工程学院)
十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十、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每月人∮均享受116元助学金。学院还提供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院长奖学金(为1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不等)等,并开辟有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国际教育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游学奖学金。
二十一、上课地点:2015级新生上课〒地点分别为南校区、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其中部分专业二、三年级后上课地点为北校区。具体上课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南校区设有独立清真♀餐厅,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二十三、学院2015年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为院长杜晓林。
二十五、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西门↘综合楼南段118室
北校区(010)-82595061、82595116、82595042、82595048
国际教育学院010-84928942,010-84928742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