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教育部分专业自主...
我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市属公办普通△高职学院。根据2009年北京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部署及相关文件,为进一步拓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渠道,建立新的人才选拔机制,使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入我院学习,特制定此章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触犯】刑律)。
3、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并参加了2009年北京市高考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三、相关待遇
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各方面用人单位建立了良好、稳定、广泛的联系,学生择业渠道宽广,近几年的@ 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北京市名列前茅。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3、总成绩评定的依据是:(1)第一阶段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满分150分;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满分150分;(2)第二阶段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满分100分;(3)高中生的会考成绩平均分数(只考虑语、数、外成绩)、中职生的最后一学年成绩的平均分数(只考虑语、数、外成绩)占总成绩的10%,满分50分;(4)考→生在校表现(区级以上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相关专业特长占总成绩的10%,满分50分;(5)取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ξ下优先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一、二志愿设定分数级差。
3、不预设男女录取比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运〓动成绩突出者、有特长的考生。
5、为执行国家新农村政策,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考生。
六、监督机制
2、学校招生部门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录取结果将在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学院将按全市统一时间安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6000元/学年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南校区)
咨询电话:64938385、64941636
十、本实施办法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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