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2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物资学院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
四、培养目标:紧密依托物流和流通行业,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Ψ河大街1号
联系电话:010-89534409/89534469
招生专网:www.bwu.edu.cn/zs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九、录取原则:
2.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如有同分进档而又有选择专业或录退档的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选择:专业志愿、有无特长、相关单科成绩。
7.2012年学校在经济学院实行按经济学类招生,入学后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ω式。即到第四学期末,根据学生学习情况、专业志愿和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确定学生所学专业,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学(证券期货方向)。
8.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十、收费标准: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卐每学年学费4200元;授予工学和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600元;授予文学学士学位的∑ 专业(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分为75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四档,住宿标准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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