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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医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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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13026)。

                  第六条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滨州医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ξ部门、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招生列本科二批,专科招生列专科批次。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我校录◥取分数线,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如果第一学校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专业优先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肢体残疾考生,入学后Ψ 单独编班管理。

                  第二十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无口试要ζ 求。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随收费标准调整做相应变动),热门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所有费用按学年收取。

                  第七章 奖学金、困难资助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卐,符合《滨州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入学认证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烟台校区 电话:0535-6913058 6913059 传真:0535-6913059

                  学校网址:http:// www.bzmc.edu.cn

                  E-mail:zsb@bzmc.edu.cn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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