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 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中国民用航空飞々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以培养民航飞行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培养民航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及国民经济建设所№需的理、工、管、文等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高职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六)邮政编码:618307
招生处网址:http://218.6.160.21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一)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2.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身体要求(参见中国民航局网站http://www.caac.gov.cn),新生入校后按行业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4.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安全工程专业(航空安全与适航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6.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8.民航商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10.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2013年在四川、重庆、黑龙江省男女兼招,其他省份◇只招男生),考生须提前经︻我院面试体检合格,方可报考。
(二)考生入校后,各专业均∑以英语教学。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E字表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民航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根据在各々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三)录取分专☉业时,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标准
(二)住宿费1200元/年。
(一)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奖助学金主要分为: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助学★金(主要有人民日报奖学金、民航报杯奖学金、民航“雏鹰爱心”奖助学金ζ以及“星耀”奖学金等)。各项奖↓助学金奖励资助标准在1000元/年至8000元/年之间。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一周向我校请假,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章 学生毕业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一章 本章程Ψ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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