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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ω 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 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17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招生办①公室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专业目录》。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 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ξ 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

                  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

                  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ㄨ: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

                  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〇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网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cjpt.cn进入查询录取情况。

                  传 真:0994-2344771

                  邮政编码: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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