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国标代码:1312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民办高校;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编:712046。
第二章 学校简介
我校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为特色,坚持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专业ζ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和实践教学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五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分志①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将◆以语、数、外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16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各专业课统考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 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校长签字和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条形章的《录取通知书》,按ω 报到须知和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按时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十八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ぷ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
(二)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四)新生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本科批次省控分数线50分(含50分)以上奖励2000元/生。
(3)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批次省控分数线□ 奖励ㄨ20000元/生,按学年发放(5000元·生/年)。
2.高职(专科)新生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本科批次省控分数线奖励2000元/生。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 咨询热线:(029) 33813555、33814555
QQ咨询:4007152018
阳光招●生网:zs.csiic.com
http://e.t.qq.com/csiic4007152018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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