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院的校名全称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358,院校代码4718,英文名称为“ChangSha Health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工作方案,编制分专业单独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院单独招生的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学院教务处负责组考、评卷和汇总成绩;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学院单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015904、0731-84015932(传真)
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w.cswszy.com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4015953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分专业大类的单独招生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注:1.临床医学专业为定向招生,招生对象为宁乡市籍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定向就业,由宁乡市卫计局统一调配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农村社区卫生同类人员薪酬待遇。2.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在体育、艺术专项测试符合标准的特长生中,按照2017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排名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第十八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单独招生的考试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除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200元/年外,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最终以长沙市发改委审批为准。
第二十三条凡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考生在校期间经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院统一颁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 ,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在本章程之前发布的招生宣传资料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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