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办学,共享福建农林大学优美的校园环境和80年办学历史积淀的校园文化。
第二章 录取计划、批次及★招生要求
第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在福建省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每一轮次投档学院的非美术类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
第十条 福建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福建省考生报考中加合作项目专业,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政策
2、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一次,评选比例为本年级专业学生总数的40%。
4、学院设立相关勤工助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学院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起奖、助、贷、缓等完善的资助体系。
(1)入学奖学金:
对于常规志愿填报并录取我院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文、理科前〓三名新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10000元、7000元、5000元。排名计算方法:专业新生排名=新生高考成绩排名/新生所在省份文(理)科总人数*100%。
以上3项入学奖学金可重复计算。
经学院组织的雅思教学培训之后参加考试的本院中加合作项目学生,总分达6.0分,奖励1500元;总分达6.5分,奖励2500元;总分达7.0分,奖励3500元;总分达7.5分(含)以上,奖励5000元。另设单科奖励,听力、阅读单科成绩达7.5分(含)以上,奖励800元;口语、写作单科成绩达6.0分(含)以上,奖励800元(本奖项可与其他奖项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录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招生网站: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26.psp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Ψ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50002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招生办公室。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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