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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信息职业技ぷ术学院主页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二、学校校址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普通高职学制三年,高职单招学制二年。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福建省安排为专科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5、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专业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々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13067351056 13509395668 E-mail:jjjc@mitu.cn )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布。

                  我院的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情况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在500—800元/年之间。退费办法也严格根据省物价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特困生给予特困补助,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同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2、国家助学金。此项助学金是面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学院按在校生的20%比例对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金额,其中5%左右的特困生每人每月300元;15%左右的贫困生每人每月150元。

                  4、学生困难补助。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其困难的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交培养费制度。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

                  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

                  (1)奖学金

                  (2)单项奖

                  4、企业或个人奖学金

                  十二、新生入学及其它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 0591— 87833394 (兼传真) 87866081

                  学院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47.cn 邮箱: zs@mi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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