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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中医药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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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二、学校代码 10393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注有“定向县级医院”。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六、外语语种要求◥

                  七、身体健康要求

                  八、录取规则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4.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九、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专业

                  十、分省分专业计划

                  2.我校列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42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其中,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列入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中医学专业列入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4.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相关事项按照《关于印发〈2016-2018年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38号)文件执行。

                  专业名称学制学费

                  中医学56200闽中〔2004〕95号

                  中西医临床医学56200闽中〔2004〕95号

                  中药学45800闽中〔2004〕95号

                  药物制剂45800闽中〔2004〕95号

                  公共事业管理45000闽中〔2004〕95号、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5000闽中〔2011〕59号

                  医学影像技术(闽台合作项目)418000闽价费〔2012〕410号

                  康复治疗学(闽台合作项目)415000闽价费〔2015〕288号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健康服务与管理等新增专业的收费标准待福建省物价局批准后另行公布。

                  十二、资助体系

                  (一)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3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学校录取的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8000元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个月发放)。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兜底资助(需提供证件原件)。

                  (四)减免学费

                  实施方法: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和烈士子女学费全免(需提供证件原件),其余减交学◇费分3000元、2000元、1000元三档。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学校目前有群豪奖学金、雏鹰励志∑ 奖学金、福建广生堂奖学金等3支奖学金,由热心校友和企业设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以上所述各项资助中涉及具体金额的,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或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1.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十四、新生报到相关规ㄨ定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咨询电话:(0591)22861250 22861276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网站地址:http://zsb.fjtcm.edu.cn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十七、其他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8年⌒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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