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我院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ξ 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学院全称:福建卫ζ 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①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福建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和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500多亩,教学、实训、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设有护理系、药学系、临床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健康管理系等系部,开设2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医药卫生行业资源丰富,建立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其中附属医ぷ院6所,教学医院17所,先后与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6医院、福州东南眼科医院等多家单∩位举办了校企合作基地班,与海内外30余所高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人才培养质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招生计划数以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招ζ 生计划本。
1、2016年福建省高职高专批次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高职高专批招生根据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档与录取。
3、外语要求: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 定向生
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并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跨县(市、区)填报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由々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其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学制3年。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条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历文凭
第八条 监督↑和保证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2、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 站或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条 助学政策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先入学,注册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2500元/年)或减免部分学费。
4、学院设有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企业单位ζ和社会团体各类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
学院网址:www.fjwzy.cn
招生办联系人:傅老师、周老师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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