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下塘西路3号,邮政编码:510091。中山校区: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职业教育园区,邮政编编528400。南海校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々城南新三路2号,邮政编码:5282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三批A类,其他省份录取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内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酒店管理、酒店管理(经营与服务)、应用英语(国际酒店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5米以下、女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鼓励学生勤奋好学、积极向上,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83573870
电子邮箱:jcc@gdrtvu.edu.cn
咨询电话: 020-83505073
电子邮箱:zsb@gdrtv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dpi.edu.cn/zj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ζ 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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