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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

                  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

                  第八条 学校特色:甘肃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甘肃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6年,成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理、工、经、管、教6个学科门类,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培养留学生资格,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

                  第九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卐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一)学校招生卐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五)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助产专科专业只招女生)。

                  (九)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汉双语考生。

                  (十三)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学生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十五)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四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本科专业学费: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藏医学、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

                  (三)专科专业学费:针灸推拿、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学、中医骨伤、助产、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7-8人间);900元/生·学年(5-6人间);1100元/生·学年(3-4人间);1200元/生·学年(2人间)。

                  第十八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3000、2000、15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二)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预科期间在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报到就读,预科结束后到甘肃中医药大学就读。

                  (四)专科专业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765321、0931-8619911(传真)

                  E-mail:zsb@gszy.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ξ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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