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由广西民族大学申办的按民办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为:13640。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我㊣ 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院董事◣会领导和学院领导组成。组长由学院董事会领导担任。
第八条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2014年我院本科招①生总计划为1800人。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编辑♀出版学专业为11000元/年。
印度◥尼西亚语、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为12500元/年。
税收学、数字媒体技术13500元/年。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按志愿专业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不录取既ζ无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ω十四条专业调剂:在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ζ 按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①专业志愿、而□ 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院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ω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学院为充分完成国家招生计划任务,对已投档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其中对于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录取资格者,经学院←确认、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二条学院网址:http://xshxy.gx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15994452825,招生监察电话:0771-3292003,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xshxybgs@163.com,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北段1号(大学西路158号),邮政编码:530008。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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