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卐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ぷ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17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ξ种考生谨慎报考。
1.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2)身高要求:男:4250px-4550px;女:4000px-4300px;
(4)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6)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
2.空中乘务专业:
(2)身高要求:男:4300px-4550px;女:4050px-4375px;
(4)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8)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3.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
退费,因故退(转)学者,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文件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报到╱。对未经学院批准,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15天内未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按本章☆程第九条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精准〓扶贫资助:3500元/年。
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传真:0856-8656701
网址:http://www.gzieu.com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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