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要求及录取原则
(1)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英语或日语成绩须达及格以上。
(3)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乡村建设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市、自治区),认可相应省△(市、自治区)统考合格成绩或指定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6)报考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4200px以上,女生身高3950px以上。
(8)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民汉双语预科须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
(3)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5)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贵州省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ζ 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境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校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ぷ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
联系电话:0851-3610412 8295005(传真)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网址:http://www.g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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