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四条 2017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校区和西苑校区两个校区学习。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 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々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河南省考生,文化分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超过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其他省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软件工程专业仍实行学年学费管理,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71023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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