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3798;湖北代码:9518。
招生联系电话:027-88117970(传真) 027-88116071。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
第七条 招生机构、录取规则:
2、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ω 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4、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专业的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8、学院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九条:奖助学金情况: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证贫困学生顺利报到入学,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高校助学补助资金、院长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公办学校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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