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2017年1招生章程
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海口经济学院 学校代码:12308
桂林◥洋高校区 邮政编码:571127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是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
我院2017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1.外︽语语种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ξ 术、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管理)专业: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服装表演:女168CM以上,男180CM以上。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々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7.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ζ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4)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投ζ 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
8.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专业信息及核实通知书邮寄地址。
八、 收费标准
九、录取与入学
2.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学生入学学籍、毕业证、学位证书和退学退费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一、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二、户籍管理
迁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海口经济学院。
1.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898-65733733、65733702
电子邮件:hjyzsbzy@126.com
2.考生录取申诉热线:0898-65733707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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