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7

  • <tr id='ufeYIv'><strong id='ufeYIv'></strong><small id='ufeYIv'></small><button id='ufeYIv'></button><li id='ufeYIv'><noscript id='ufeYIv'><big id='ufeYIv'></big><dt id='ufeYIv'></dt></noscript></li></tr><ol id='ufeYIv'><option id='ufeYIv'><table id='ufeYIv'><blockquote id='ufeYIv'><tbody id='ufeYIv'></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ufeYIv'></u><kbd id='ufeYIv'><kbd id='ufeYIv'></kbd></kbd>

    <code id='ufeYIv'><strong id='ufeYIv'></strong></code>

    <fieldset id='ufeYIv'></fieldset>
          <span id='ufeYIv'></span>

              <ins id='ufeYIv'></ins>
              <acronym id='ufeYIv'><em id='ufeYIv'></em><td id='ufeYIv'><div id='ufeYIv'></div></td></acronym><address id='ufeYIv'><big id='ufeYIv'><big id='ufeYIv'></big><legend id='ufeYIv'></legend></big></address>

              <i id='ufeYIv'><div id='ufeYIv'><ins id='ufeYIv'></ins></div></i>
              <i id='ufeYIv'></i>
            1. <dl id='ufeYIv'></dl>
              1. <blockquote id='ufeYIv'><q id='ufeYIv'><noscript id='ufeYIv'></noscript><dt id='ufeYIv'></dt></q></blockquote><noframes id='ufeYIv'><i id='ufeYIv'></i>

                黑龙江职㊣ 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性质:黑龙江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层 次:高职、专科学校代码:11449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Ψ 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体,以经管●类为特色,集文、理、工、经、管类相结合,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在素有“东北小清华”之称、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黑龙江机械制造学校为主体建立的、以培养高职专科为主体的普通高校。第二条2004年被省政府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3月11日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两会”就业专题采访报道;2007年被评为“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第三条学院设有6个教学分院:机械工程ㄨ学院、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能源与材料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旅游与№人文艺术学院。第四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94名,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39名,“双师型”专业教师274名,同时㊣还聘请了62名客座教授和企业家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构建了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学院秉承“育人为本、修德为先、技能为重、创新为魂”的办学宗旨,构建了一支文理结合、工管结合、梯队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第五条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院59年以来,为全国21个省(区)培养本、专科毕业生33000余人;中等专业技术人才15000余人;培训各类人才╳近86000人;现在校生8638余人。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机构,实行学院々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就业原则。学院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并与省内外几十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式培养,学院现已同几百家◥企业和部门以及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联合,建立了毕业生就业网络,为学生★就业打通渠道,一次⊙性就业率达95%,在全省就业率排在前位。第六条高职专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考生。第◣七条学制3年,学业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网上注册的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八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就业处负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第九条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和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和监察↓办公室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纪委、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不接受除国家规定的各省、地、市招生负责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事务。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 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ξ 建设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对普通高职文科、理科专科的录取,我院在全国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进档的考生按文化课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对加分政策的录取按各省市招生办的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对专业分配不考虑加分。第十三条全国◥各省的“院校录》取原则”,以各省规定为准。在黑龙江我院按投档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同段录取批次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服从其规定。第十四条对在黑龙江省普通高职@文科、理科专科的“专业∩确定原则”规定如下:对我院投档录取控制线低分末╱段10分之上的考生,我院按照尽量满足考生专业一志愿的“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对所报我院被投档的考生以专业一志愿排序按高考文化考试总成@ 绩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择优录取;并对报考订单代号专业的考生,如果没有被录取上该订单专业,优先导录到同名称♀专业平行录取。对我院投档录取控制线低分末段10分的考生,以“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对我院未录满专业进行各专业“以考生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进行平衡性调整。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报考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的高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对黑龙江省以外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采用“专业清”的办法,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第十六条对黑龙江省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院承认黑龙江省艺术类省▲联考的专业课成绩,按“黑龙江省招生办确定的最低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之々上,以联考的美术术科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以“志愿清”分配。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等三个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女160cm之上,且五官端正。第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一周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卐其入学资格。我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收费及奖助学金第十九条学费◆为每人每年各专业费用在5000~6000元不等,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每人每年600元~1100元不等。第二十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凡在我校就读的高职专科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获奖∩学生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比发放一次,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300元。对家庭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经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等奖金。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招生办电子信箱:hgszsb001@126.com邮编:150080 学院网址:http://www.hcic.gov.cn/zs/index.htm昼夜语音电话:(0451)86681637电话:(0451) 82455101, 87501263,87501263, 87501272,82455104,86662935,86651875, 86606875,传真:(0451)82455139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