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理念: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积极开展素质教育。
第十一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ξ 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院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是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普通类3600元/人.学年,艺术类5000元/人.学年,软件类8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普通八人间400元/人.学年;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通过相关考试可以拿到五证:1.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3.省教育厅颁发的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4.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5河南省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就业※报到证。
咨询电话:0377-63210238 63239580 66726536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农路291号;邮编:473009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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