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2015年,我院面向全国25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5.按照考试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 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7.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ㄨ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等专业考生,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外,还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5.有过吸毒史的;
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二)年龄条件
(三)身体条件
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ω疤痕等),无残疾;
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五、收费标准
住宿费:公□ 寓楼四人间1450元/学年, 公寓楼六人间1050元/学年;公寓楼八人间600元/学年。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接『受社会捐赠,设有方冰奖◥学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资格后,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八、联系方式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58299、65858266、65853799(兼传真)
招生网站:zs.hnplc.com 招生邮箱:hnplc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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