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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主页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11号,邮政编码:511325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Ψ 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在广东↓省非艺术类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B类,艺术类录取批次为提前批第二批本科B类;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非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院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00%-120% 以内。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英语加试: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D级以上。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①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450元 (含美术类) 。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

                  3. 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5. 其它: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党委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900929

                  电子邮箱: 200913656@163.com

                  咨询电话: 020-82900921

                  电子邮箱:gghl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863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于2010年3月31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授权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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