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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仓前新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古荡湾校区(杭州市◣万塘路258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九条 学校是一所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主干学科,学科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教师教育与艺术教育具有鲜明特色、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有一定优势、理学学科部分见长、各类新兴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798人,其中研究生2016人、本科生16538人、留学生216人;教职工2247人,其中专任教师1389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927人,具有博士学卐位的745人,共享院士7名。

                  2015年招收的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本科生,培养工作由浙江音乐学院(筹)和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完成,学籍关系归属杭州师范大学。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师范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2015年学校招收本科生4135人(另有浙江音乐学院(筹)800人),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

                  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录取(浙江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艺术第一批提前批、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第一批提前批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统招专业。其中小学教育专业80名;护理学专业4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艺术教育专业30名;体育教育专业25名;音乐表演(越剧表演)专业30名。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1.文、理科专业:

                  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小学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5)音乐表演(越剧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详见《2015年杭州师范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筹)】音乐表演(越剧表演)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2)美术学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对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项测试合格(入围、替补)名单,择优录取。

                  (4) 综合分计算办法:

                  其他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5.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在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后再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多降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 排序中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8.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其中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未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男生。

                  10. 经学校确认,各批次文理科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等相关材料)

                  (2) 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武术、游泳、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5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du.cn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15年6月10日起开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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