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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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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贺州学院,英文名:Hezhou University,学校代码:11838。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湘粤桂三省(自治区)交界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约街169号(东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西校区)。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①式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专业计划已满,调剂至其他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本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ξ学。

                第十四条 各类专业的录取

                对进档考生,同科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①和)—语文科¤成绩ξ —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ω 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对于我校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文化分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三) 体育∑ 类专业的录取

                (四)定向师范○生的录取

                (五)民族预科生的录取

                1.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报考师范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0cm以上,男生身高155cm以上,口齿伶俐,无口吃,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报考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姣好,口齿清晰,身材匀称。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报■考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第十七条 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要求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和广西教】育厅、贺州市ㄨ物价局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二十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ぷ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和各省出台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学生或合法监护人可向家庭户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配合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最后金融机构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学校广≡泛组织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 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联系电话:0774-5228686、5228683(兼传真)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邮政编码:542899)

                电子邮箱:hzxyzsbgs@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贺州学院招生ω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贺州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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