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基本概况: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90余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597人,在校学】生万余人。设有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综合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2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1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1所。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 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重点综合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1个。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群34个大专∮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6个,院级重点、特色专业7个。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我院2016年招生计划共计2870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汉中职业技术学ぷ院ω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ξ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依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以总分优先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录取满额后再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注:因工ζ作性质特殊,口腔医学专业四肢有残疾和左利手不予录取,请谨☆慎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根据性质和〓学生表现发放报酬150-450元/月。
第二十五条 凡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移民搬迁ξ 户子女免费大专学历教育政策的学生可〓免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邮 编:723002
传 真:0916-2890000
招生网址:http://zsjy.hzvtc.cn
电子邮箱:hzvt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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