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2013年々招生章程
吉林警察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ζ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警察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侦查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治安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①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侦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治安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文秘∑ 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保险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普通(本科、专科)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一、公安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参加吉林省组织的高考考生),可以报考公安(本科、专科)专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5、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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