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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昌平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第六条 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培养了一大批首都交通领域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七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物业管理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一条 遵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八条 本校设有一个清真窗口,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010-89707874 010-80110996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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