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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普通高等院校,学制:三年,办学类型:公办ζ 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对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未录取满额,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志愿级差。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以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
联系人:罗瑶 陶翀 联系电话:0791—83805950, 83805957(传真)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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