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
(2)莲华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kmust.edu.cn。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分为㊣“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九条 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在同一类别下,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学生意愿等〒进行双向选择分流到具体专业进行培养。
第十一条 学费:学校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其中,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同一投档批次Ψ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调配,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同分同志愿顺序考生,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指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3)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排前三名者优先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非校考省份各专业录取原则:
(2)按学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子邮箱:xjw@kmust.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194108、(0871)63346080、(0871)65915566、(0871)65192860、(0871)63325053
招生信息公布网站:http://www.kmust.edu.cn
未经允许不ω 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 上一篇: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 下一篇: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08-05
- 2007年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分省招生计划来源表 08-05
- 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