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院本部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费情况说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奖学金制度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组织举办的大型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名次在前三名的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无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他省按照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文件要求执行。
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网址:http://www.lnemci.com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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