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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202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3-16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制定〗满足行业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进程。为有序推进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工作,中华中医药学会制定2022年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安排,现将《关于202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会标准发[2022]5号)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

                紧密围绕国家有关中医药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所申请的团体标准项目▅要遵循中医药规律,体现中医药ぷ特色,彰显中医药优势,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二)提升团体】标准立项质量

                标准的制定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①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申请的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满足临床、科研、教学、产业发展和创新需要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且具备扎实的工作基础和技术研究基础。

                (三)畅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渠道

                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中◤医药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标准相关方积极参与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反映各方需求,畅通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渠道。

                二、重点领域

                (一)中医优势病种诊疗█

                彰显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疾病的优势,开展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内科、推拿、脾胃病、风湿病、肺系病、肝胆病、肾病、周围血管病、肿瘤等专病专科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重大疑难疾病及慢性病防治

                聚焦肝癌、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肿瘤相关疾病,脑梗死、脑卒中、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疾病,肺胀、哮病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及并发︻症、肥胖、高血压高血脂、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特殊人群健康管理

                针对儿童青少□ 年近视防控、肥胖、脊柱侧弯、心理健康,妇女孕育调养、产后康复、围绝经期等特殊时▲期,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等不同特殊人群,开展中医治未病、特色康复、疾病防治、养生保健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中药材质量控制

                围绕中药材生态种植、采收、产地●初加工、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产等方面,开展中药材质量控制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

                围绕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优质评价,传统剂@型中成药生产,中药安全、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中成药临床应用评价等方面,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六)中医药科研方法和技术

                鼓励科研机①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中药创新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在中医药科学研□ 究、疗效评价、伦理审查以及中医药领域适宜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兴业态和关键技术装备等方面,提出具有中医药特点的标准项目,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继承与创新。

                (七)标准修订

                2018年之前(含2018年)发布的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可由主要起草人提出修订→申请。2019年之后(含2019年)发布的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若其主要技术内容需要做较大修改才能适应当前临床、生产、使用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可由主要起草人提出修订申请。标准修订的程序按≡团体标准制定的程序执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年号改为重新修订发布时的年号。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拟申请的团体标准项目具有清晰的标准问题,有明确⊙的临床、产业、市场需求。

                2.标准㊣中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需具有良好的工作和研究基础。

                3.标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重复、不冲突;具有可落实的标准推广实施方案。

                4.需参加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的标准化学习和培训。

                (二)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要求

                1.由单位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标准№项目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应具备开展工作的能力,包括█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条件、经费筹措等;牵头单位至少联合5家以上单位共同⊙起草,考虑地域分布的广泛性;

                2.牵头专家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牵头在研的团体标准项目不超过2项。

                3.主要起草人分布不少于3个地区,并考虑地域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其他起草人不少于20人,分布不少于5个地区,并考虑地域广ㄨ泛性、代表性,均应为在职人员。

                四、申请材料★及立项流程

                (一)申请材料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申请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4)、草案模板(附件3或附件5)和起草组成员知情同意书模板(附件6)。亦可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的“下载专区”下载。

                (二)立项流程

                1.申请者填写申请材料,将立项申请书(Word版,不需要盖章)、草案(Word版)和主要起〓草人知情同意书(PDF版,专家签字扫描件)发送至Wang_YiRo@163.com电子邮箱,经所在单位及学校科技处形审后,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登记信息,并与标准化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未提交材料或未登记信息的项目,一律不受理≡。

                2.标准化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完整性、标准需求、工作基础、起草团队组成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反馈是否通过的形式审查建议。

                3.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标准化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会议或通讯等方式进行立项审查,提出是否立项◤的意见。

                4.通过专家审查的项目▲▲,经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立项。

                五、时间安排

                校内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1日(第二批)。9月1日(第三批)

                六、项目管理

                (一)按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立项的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立项●公告。

                (二)标准化办公室针对已立项项目组织团体标准制定流程▽及方法学习,项目组须安排人员参加。

                (三)项目自立项起,起草周期不超过18个月,逾期需提交说明材料,逾期1个月内未提交说明材料的项目,予以撤销。

                (四)立项后,各承担单位〒做好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阶段目标材料。

                (五)立项后,标准名称、标准范围、完成时间、承担单位、牵头专家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牵头专家ξ 须向标准化办公室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如为重大变更,需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科技处 段阿里 王艺蓉

                联系电话:13704026940 18698878602

                电子邮箱:Wang_YiRo@163.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联系人

                (一)中医类团体标♀准(含中医指南)

                联系人:刘鹏伟 010-64202516 15910682102

                苏祥飞 010-64205923 18910075583

                电子邮箱:bzhtcm@163.com

                (二)中药∩类团体标准

                联系人:段笑娇 010-64202516 13718837289

                冯 雪 010-64205923 18810949197

                电子邮箱:bzhtcm@163.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转发关于2022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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