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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 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二、学校概况

                  第五条 院校国家代码:12878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九条 校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北357号;邮政编码:323000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 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国内█浙江、安徽、河南、云南、贵州、甘肃、福建、江西、江苏、湖北10个省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1.遵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男女比例:无要求。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 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年

                  4.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建筑室内设计、机々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为7590元/年。

                  6.工程测量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ㄨ业学费为6600元/年。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

                  2.学历证书:专科(高职)。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传  真:0578-2293387

                  4.E-mail:zsc@lszjy.com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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