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5

  • <tr id='Oumdd9'><strong id='Oumdd9'></strong><small id='Oumdd9'></small><button id='Oumdd9'></button><li id='Oumdd9'><noscript id='Oumdd9'><big id='Oumdd9'></big><dt id='Oumdd9'></dt></noscript></li></tr><ol id='Oumdd9'><option id='Oumdd9'><table id='Oumdd9'><blockquote id='Oumdd9'><tbody id='Oumdd9'></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Oumdd9'></u><kbd id='Oumdd9'><kbd id='Oumdd9'></kbd></kbd>

    <code id='Oumdd9'><strong id='Oumdd9'></strong></code>

    <fieldset id='Oumdd9'></fieldset>
          <span id='Oumdd9'></span>

              <ins id='Oumdd9'></ins>
              <acronym id='Oumdd9'><em id='Oumdd9'></em><td id='Oumdd9'><div id='Oumdd9'></div></td></acronym><address id='Oumdd9'><big id='Oumdd9'><big id='Oumdd9'></big><legend id='Oumdd9'></legend></big></address>

              <i id='Oumdd9'><div id='Oumdd9'><ins id='Oumdd9'></ins></div></i>
              <i id='Oumdd9'></i>
            1. <dl id='Oumdd9'></dl>
              1. <blockquote id='Oumdd9'><q id='Oumdd9'><noscript id='Oumdd9'></noscript><dt id='Oumdd9'></dt></q></blockquote><noframes id='Oumdd9'><i id='Oumdd9'></i>

                现代管理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现代管理大学 > 高考招生 >

                现代管理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现代管理大学 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1招生工作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现代管理大学(102433)第三条 学校是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四条 学校办学目标:培训就业第五条 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的学校名称:现代管理大学第六条 学校办学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第七条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 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第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现代管理大学全日制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现代管理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第十四条 我校201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学生8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招生要求: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现代管理大学主要领导、主管校长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七条现代管理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以内,学校也会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作适度调整。1.学校将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3.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4.特色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 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艺术类专业:我校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承认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其它省我校没有设点组织考试的省份使用该省统考成绩。第十八条 录取的考生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现代管理大学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办网站查询。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开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校办电话:010-80305168 传真:010-80305168招办电话:010-80305555 传真:010-80305555招生办网址:http://www.mau.edu.cn/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现代管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现代管理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