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学校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是江西省与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等11个学@ 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六》条学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高职(专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含独立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2010年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为10100人,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为4800人,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ぷ校招生简章,或在“南昌大学招生就业网”上查阅。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学校校本部本科文史、理工类的☉录取批次为本科院校第一批。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要求良好以上。
第二十一条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另外,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本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抚州医学分院要求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南昌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励、奖学、助学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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