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ぷ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2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neau.cn。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动物医学(七年)、制药工程、软件工程外语采用英语授课;英语专业必须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有外语口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 中俄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
山东、河北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除以上条件外还必须获得东北农业大学颁发的术科成绩合格证书。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为篮球和田径。录取时,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公布我校在该地区录取信息。
网址:http://zsb.neau.edu.cn,咨询电话:0451-55190419。
第二十九条 凡报考我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我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以邮递方式寄出。
第三十条 各专业学费
第三十一条 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我校各专业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带专业方向的专业在发放毕业证时,不带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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