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省内)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独立校区)
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3830人,实行按大类招生与按专业招生相结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njust.edu.cn)查询。
1、报考
2)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自然科学类专业物理达到A,另一门达到B;人文社科类专业选测科目达到AB。
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
2)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对于江苏省选考物理的进档∴考生,专业之间采用“等级级差法”计算排序成绩,选测科目物理为A+加级差分3分,其他选测科目√为A+加级差分1分。若加分后分数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另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本省重点线60分(标准分100分)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满足其专业志愿。
6) 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协议承诺予以降分录取。
8) 我校在北∮京、山西、重庆等省,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该省本一◎批次控制线80分以上的考生,这部分考生用●预留计划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10)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1、学费: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800至1200元/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由南京市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面向≡我校09级新生设立的总额为50万元的南京理工大学“新城市教育基金奖”,奖励额度〇为5000元和10000元。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学校招生办ξ公室负责。
六、信息公开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邮 编:210094
八、保送生、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十、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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