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学院代码:13386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独立学院
第八条 学院现设15个系,专业涵盖文、理、工、法、教育、管理和医学等7大学科门类。目前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音乐学、艺术设计、法学、学前教育、市场营销、对外汉语、护理学等20个本科专业,油气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会计等15个专科专业列有招生计划,学院设计办学规模12000人。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教学队伍。专职专任教师208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71人,外籍专家4人。学院还常年聘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市和胜利油田的教授和专家100多人。校园占地面积401.42亩,教学行政用房8.8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76.3万元。学院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学院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学院利用毗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区位优势,依托国家重点大学先进的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和教学设施,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计划及政策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学时除为俄语、日语外,其他语种入学后,统调为英语)。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依据文化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录@ 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专业除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外,其它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专科专业除理工专业每人每学年5000元,其它专业每人每学年4800元。住宿费:根据宿舍的配备条件每人每学年500或860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联系电话:(0546)7396191 7396777 7396999 、 7396192 (传真)
网址:http://www.pu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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