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201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琼台师范学院◥,学校部标代码为13811。学校有府城校区、桂林洋校区两个校区,府城校区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邮编571100;桂林洋校区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邮编571127。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琼台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协调各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系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吸收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各类型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八条 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900——1350元/年不等。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按照考生院校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 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二)在考生文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高低,考虑录取与否和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以各省级招办的具体规定为准,学ξ 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一)我校组织了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专卐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没有组织艺术类校考的,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测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Ψ 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分、文化分都相同时,则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高低,考虑录取与否和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江苏省招生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CC 必测4C 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ζ 计划表。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在校学生全员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金。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高考录取信息渠道或者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31 咨询电话:0898-66671919、65897455 传真:0989-65899518
第二十六条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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