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4.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ξ 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6.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电子邮箱:zs0570@126.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Ψ 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ξ,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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