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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文理学院2017年ζ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文理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学校代码为10644。

                  莲湖校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第四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六条 学校招生①录取工作接受纪检、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校内纪检监督电话:0818-2790019;信访电话:0818-2790101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信访组、宣传组、保卫组和保障组。

                  第九条 学校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遵循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主要投放到优质①生源集中的省(市、自治区)。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预录的主要依据。投档时,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建议慎报我校师范专业。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2.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配,由学校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对考生作退档处理。

                  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均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专业类别的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是指相关省(市、自治区)举行的艺术、体育类统考或学校组织的校考,文化成绩是指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第二十一条第1款方式排序录取。

                  6.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四条 省属免费师范生入学前,学校将按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师范专业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将其调整到同批次普通类非师范专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免费师范生除外)。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且对已录取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状态的EMS号。

                  查询网址:http://zjc.sasu.cn(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微信公众号:scwlxy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关部门所规定的条款有冲突时,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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