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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上海商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三、层次 √ 本科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1.招生计划

                2.报考条件:凡符合沪教委学【2014】60号文件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15日两天

                面试主要㊣ 内容〖:综合素养、语言能力、职业适应性测评等。

                具体安排见学校招生ζ 官网上发布的面试方案。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不限制

                所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以沪教委学【2014】60号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ㄨ光招生。

                学校组织面试资格线上的考生面试并公№布面试成绩。

                学校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

                已公示→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作放弃候补资格。

                已公示的候补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确认报到,学校向确认报到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十、收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学校名称:上海商学院

                十二、联系电话:021-54252879(直线+传真) 64870020*1124

                十四、网址:www.sbs.edu.cn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ㄨ、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2015年春季高考确认报到的新生,正式入学时间与2015年秋季高考录取新生相■同。

                3.所有录取新生全部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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