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2.办学类型及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院
4.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开发西区团结学院路67号,邮编:61174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1)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市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统考专业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的ξ 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卐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Ψ 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传媒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ζ 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学费14000元/学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17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电话:028-87907888、87953006、87953008、18981768333
网址:http://www.scmc.edu.cn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UMC-CH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四川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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