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
三、层次
四、办学类型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卐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八、招收ㄨ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录取规则
我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果遇到高考总分相同情况,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十一、
学费标准
2. 中外合作专业(中英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标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上海电力学院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招生办:021-35303755
监察处:021-35304292
学校网址:http://www.shiep.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现将我校招生其他注意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2. 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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